“3C”認證從 2002年8月1日起全面施行,電線電纜是第一批強行性認證商品。“3C”首要內容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依照世貿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矩,國家依法對觸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維護和公共安全的商品實行一致的強行性商品認證準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辦理委員會一致負責國家強行性商品認證準則的辦理和安排施行工作。
(二) 國家強行性商品認證準則的首要特點是,國家發布一致的目錄,斷定一致適用的國家規范、技能規矩和施行程序,制定一致的象征標識,規則一致的收費規范。凡列 入強行性商品認證目錄內的商品,有必要經國家指定的認證組織認證合格,獲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象征后,方能出廠、進口、出售和在運營效勞場所運用。
(三)依據我國入世許諾和表現國民待遇的準則,本來兩種準則覆蓋的商品有138種,這次發布的《目錄》刪去了本來列入強行性認證辦理的醫用超聲確診和治療設備等16種商品,增加了修建用安全玻璃等10種商品,實踐列入《目錄》的強行性認證商品共有132種。
(四)國家對強行性商品認證運用一致的象征。新的國家強行性認證象征名稱為"我國強行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象征。我國強行認證象征施行以后,將替代原實行的"長城"象征和"CCIB"象征。
(五)國家一致斷定強行性商品認證收費項目及規范。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規范的制定,將依據不以盈利為意圖和表現國民待遇的準則,綜合思考現行收費狀況,并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規范。
(六)強行性商品認證準則于2002年8月1日起施行,有關認證組織正式開端受理申請。原有的商品安全認證準則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準則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